第五个环节是跟踪监控。值班员负责VTS区域内锚泊船、在航船舶监控。值班长负责VTS区域外的船舶电子巡查,在预报或实测风力达到8级及以上时启动在航船舶电子巡查,前6小时内每小时巡查一次,以后每2-3小时巡查一次。
第六个环节是重点标识。安全评估或电子巡查时发现的重点船舶,在VTS系统中进行差异化标注(红色重点标识)。
第七个环节是通信联系。值班员负责对VTS覆盖区船舶联系,每班次值班员通过VHF抽查锚泊船舶值班情况不少于两次,每次抽测数量不少于锚泊船总量的五分之一。值班长负责对于VTS覆盖区域外船舶联系,发现船舶突然改变航向,脱离习惯航路;船舶航行轨迹呈S型以及船舶航速短时间内骤降等异常航行现象,及时与船舶联系,核实相关情况。
最后一个环节是应急处置。当确认船舶有险情时,值班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搜救行动。值班员按照值班长的指令,配合做好搜救行动。